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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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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供应商取得网员资格,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在工商局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公司; 2、经营范围符合政府采购内容; 3、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 4、有良好的售后服务队伍和完善的技术保障; 5、遵纪守法、信誉良好、财务状况良好; 6、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7、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向市政府采购中心交纳10000元的投标、履约保证金; 三、 遵守本《暂行办法》并自愿与市政府采购中心签定网上采购协议; 四、 供应商请先在网上注册后, 凭注册的"商号和密码"在网站首页"供应商登录"处登录后,在"资质上传"栏目提交以下文件的电子文档:(1)企业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3)银行开户证明 (4)法人授权证书(5)产品代理证书等,完成后携带电子文档原件并符合第一条的证明材料,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对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审查确认后,供应商即可成为网员,在相关栏目中介绍网员基本情况。 五、登记地址: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北京西路2-1号) 『返回首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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