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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供应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南京市浦口区公路管理站(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依法就南京市浦口区公路管理站休息间装饰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报价和谈判。
1、项目编号:PKZC-2010JZ050
2、项目名称:南京市浦口区公路管理站休息间装饰工程
3、项目简要说明:南京市浦口区公路管理站休息间装饰工程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4、竞争性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采取支票、汇票、本票、汇款等(拒绝现金、现金支票)方式交纳。保证金不需封装在报价文件中,单独随报价文件一并送达采购中心。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送达开标地点;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五(5)天内保持有效;注:现金交款单为浦口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开户行出具的有效凭证,本次采购保证金不收现金及现金支票!采用转帐支票的:应明确填写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付款行名称、出票人帐号、保证金金额(大、小写),并加盖齐全的付款人印鉴,否则该保证金无效。
5、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方法:从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下载,如出现竞争性谈判文件有修改或采购变动的,将在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进行公告,请各拟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谈判前注意查看www.njzc.gov.cn(区县采购栏)网站。
6、谈判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7、考察现场: 2010年6月29日下午16:00—17:00截止前,前往浦口区交通局(浦口区江浦街道公园北路46号)考察现场并答疑。请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的投标单位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建筑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等资料前往勘察现场、拷贝或复印图纸。项目联系人:宋拥军、电话:025—58183599、13813001922.
8、递交申报文件时间、地点:2010年7月6日下午14:00至14:30,浦口区交通局4楼会议室(浦口区江浦街道公园北路46号);谈判文件接受人:江启昌。
9、谈判时间、地点:2010年7月6日下午14:30整,浦口区交通局4楼会议室(浦口区江浦街道公园北路46号),届时请参加谈判的单位法人或法人委托人参与谈判,迟到的供应商(含书面资料或保证金未及时提交等),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将拒绝其参与谈判(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不唱标,价格可以谈判)。
10、保证金汇款单位:浦口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保证金汇款银行:中国银行浦口支行、保证金汇款银行帐号:0441101789108093001。
联系电话:025-58311840
联系传真:025-58112533
采购文件编制:江启昌
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财政局(浦口区江浦街道江浦开发区江苑路9号—南京市浦口区新城指挥部隔壁)
邮政编码:211800
项目联系人:宋拥军、电话:025—58183599、13813001922.
11、其他事项 本次谈判,除保证金外,采购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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